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:
(一)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行业发展政策和法规;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活动;
(二)开展行业调研与统计、行业培训与技术咨询、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、提供智力支持;
(三)参与制定或修订行业内企业的产品、技术、质量等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、行业准入条件,组织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;
(四)开展对外交流、会展招商、产品推介等活动,协助会员开拓市场;
(五)进行行业价格自律、协调、监督;
(六)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,组织会员企业做好反倾销、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、申诉等相关工作;
(七)协调行业协会会员之间、会员与非会员之间、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,以及本行业协会于其他行业协会或者经济组织的关系;
(八)制定并监督执行行约行规,维护行业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;
(九)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行业、会员诉求,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参与相关法律法规、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、制定;
(十)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,大力推行行业诚信建设,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,规范会员行为;
(十一)组织行业企业联合行动,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,联系相关国内外组织,指导、规范和监督会员企业的对外交往活动;
(十二)履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,以及政府依法委托的其他职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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